专家介绍

政策发布

为贯彻落实《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管理工作,切实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日前,民航局对《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诉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新版《投诉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航空运输服务消费投诉管理提供更明确的依据。

12月16日,民航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正霖主持召开民航局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工作方案》、《提升空域资源保障能力工作方案》、《提升适航审定能力工作方案》。下一步,民航局将印发上述方案并正式实施。

12月12日,民航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正霖主持召开民航局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推进京津冀民航协同发展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为保障民航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民用航空运输安全和国家安全,防止针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规定,近日,民航局发布《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为适应近年来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快速发展,民航局日前出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在民用航空使用空域范围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活动,确保飞行安全和地面安全。

  2016年10月5日,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王志清和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柳芳的见证下,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与国际民航组织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与出版物分销合同。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主任孟庆芬和国际民航组织行政服务局局长Vincent Smith及收入和产品管理科科长Sam Brand女士在协议上签字。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规定》顺利实施,现就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通告如下:

 为处理飞标司FSOP系统移交适航司的使用困难报告,按照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有关规定,我司组织起草了管理程序《处理FSOP系统移交的使用困难报告的管理程序》(AP-21-AA-2016-XX)草案。该管理程序草案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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