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民航智库>智库专家>政策发布
做好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实施准备工作的通告
来源:中国民航局2016-09-29 09:47:00

港澳台及外国航空公司: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规定》顺利实施,现就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通告如下:

  一、航空公司应制定或完善简体中文版的运输总条件、机上延误应急预案和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预案,明确航班出港延误及取消后的旅客服务内容。

  二、航空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要求,修改、完善投诉处理程序,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投诉工作,明确中国境内的投诉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确保具备受理中文投诉的能力。

  三、航空公司应在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在公司官网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运输总条件、机上延误应急预案、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预案以及中国境内的投诉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并向民航局运输司备案等相关准备工作。

  港澳台航空公司应向国内航空运输处备案,联系人:彭扬电话:86-10-64092923;

  外国航空公司应向国际航空运输处备案,联系人王慧君电话:86-10-64091934。

  民航局运输司

  2016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mahuan
相关新闻:
大手牵小手 安检“童”样暖 大兴机场安...
襄阳机场创下通航以来最快破百万记录
新疆机场集团伊宁管理分公司2025年上半...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战高温 出“凉”策 ...
北海机场智能探识驱管一体鸟击防范系统...
甘肃空管分局管制运行部塔台管制室单日...
内蒙古机场集团开通24小时航空公司服务热线
呼和浩特机场高效护航60人儿童团队
2025年华东地区民航空管(通导)岗位职...
“抛雪车”变身“撒药车” 巴彦淖尔机场...
吉安井冈山机场联合机场公安开展无人机...
呼和浩特机场积极应对暑运持续雷雨天气
吉安桐坪机场启用飞行服务站
南宁机场新增恢复南宁—合肥—青岛航线航班
郴州北湖机场圆满完成航空安保审计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不惧“烤”验 火力全...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系...
大庆机场卫生间增设服务标识牌 贴心守护...
与时间赛跑!3U3349航班紧急返航,争分...
东航西北分公司:空保铁军多维发力,筑...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17002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