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民航智库>智库专家>政策发布
民航局发布关于民航旅客禁止及限制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公告
来源:中国民航网2016-12-09 17:23:00
  中国民航网讯:为保障民航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民用航空运输安全和国家安全,防止针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规定,近日,民航局发布《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告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公示《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并在旅客购票、办理乘机手续、安全检查时履行告知义务。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

  公告规定,《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中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旅客可将其作为行李托运、自行处置或者暂存处理;属于经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批准后才能作为随身行李物品或者托运行李运输的特殊物品,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向旅客通告特殊物品目录及批准程序,并与民用航空安全检查机构明确特殊物品批准和信息传递程序。

  公告规定,对随身携带或者托运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旅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物品中故意隐匿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旅客,构成扰乱秩序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点击查看公告全文
责任编辑:mahuan
相关新闻:
银川机场自助登机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完成...
东航江苏公司举办2025年度飞行员职业技...
合肥—镇江航线加密至每周三班
“这份温暖让我倍感安心” 东航乘务组暖...
海南航空党建引领绘就基层善治新图景
兰州中川机场T3航站楼免税店试运营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积极应对汛期 全力保障...
中短途游与新疆游双线升温 天津航空端午...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大兴机场分公司“兴航...
巴彦淖尔机场开展节前商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江西航空开展五方青年文明号联动 共推航...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硬核护航暑运保障 筑...
东航实业陕西:物业巧手绘童趣,社区添...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开展“童心绘反诈 家企...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多措并举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霍林河机场助力晚到携带血液样本旅客顺...
新疆机场集团和静巴音布鲁克机场开展隐...
江西航空开展青年员工心理(EAP)游园会...
包头机场新增行李防撞毯及室外点烟器设备
江门首家重载共轴无人直升机F-600产线落...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17002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