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已至。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下的九大场景中,无人机送货与人脸刷卡、听商品说话等技术一样,对很多人而言已不再是新鲜事。据测算,全球无人机产业市场规模2025年将超过700亿美元。而在我国,逐渐“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无人机呈现出迅猛发展态势,快速发展、迭代演进的无人机产业,成为我国最有可能实现“变道超车”的重要领域之一。
尽管无人机带来的生产效率提升和生活方式改变有目共睹,但无人机安全监管始终是国际民航业界共同的难题。如何兼顾快速发展与有序运行,成为全球无人机产业摆脱“成长的烦恼”的关键。无疑,只有更具智慧地引导、管理我国无人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战略层面抓紧谋划,从战术层面尽快实施,才能助力我国无人机产业“变道超车”。
日前,民航局适航司印发《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指导意见》,在适航领域与国际接轨,确定基于运行风险的管理思路,从初始环节把牢无人机运行安全关,再次彰显了管理智慧。事实上,我国在无人机监管方面从未停止探索的脚步。近几年来,从《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等多个规章文件的出台,到无人机管理、实名登记、交通服务管理信息服务等多个系统的上线,我国在无人机运行、空域、经营等多个方面齐发力,积极构建“技术+规章+系统”的无人机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无人机管理并收到积极效果。
进一步发挥管理智慧,需要监管部门从实际出发,勇于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人机管理模式。无人机管理涉及民航系统内外多个部门和政、产、研、用多个领域,在民航系统内部又涉及注册登记管理、适航管理、运行管理、人员资质管理、飞行计划及实施管理等多个方面,容易出现监管脱节,也可能形成监管的重复地带。这就更需要在民航系统内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机制,产生有效合力,需要民航局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产业界的合作,需要深入推进军民融合,需要无人机适航审定与运行部门紧密合作,信息共享,步调一致,提高效率。
进一步发挥管理智慧,需要监管部门坚持“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原则,不断为无人机发展“松绑”。无人机设计制造企业多,行业应用广,运行场景多,运行风险多样,如果“一刀切”管控过严,容易将行业管“死”;而失之于宽,又会带来一系列安全问题。为避免出现“被行政相对人骂死、把自己累死、最后把这个行业管死”的局面,必须通过“行业管理+社会管理”的模式加强无人机管理,尽快探讨建立一套无人机分类管理的办法。此次印发的《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指导意见》科学设定标准,确定风险等级,建立分级分类的无人机适航管理框架,将该放的放开,该管的则重点监管。
进一步发挥管理智慧,需要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无人机管理服务能力。实施有效监管是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创新和加强无人机管理服务,需要在总结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无人机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加快推进无人机运行管理(UOM)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无人机运行管理平台的基础支撑作用。需要用“备案+事后监管”“委任管理+承诺满足标准和诚信管理”等全新管理模式,发挥最大监管效能,维护市场政策秩序;需要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引导无人机运营人、拥有者和操控人员安全有序飞行,不断减少“黑飞”等问题。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技术的进步,无人机发展将走向深远。实现无人机产业“变道超车”目标,仍需要积极运用管理智慧,为无人机发展积极探寻最现实合理和最具人性化的监管之道,从而营造促进无人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