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印度尼西亚狮航一架载有189人的波音737Max8型飞机坠海,据悉机上无人生还。这则狮航客机坠毁的消息再次给民航从业者敲响了警钟,在近期民航安全事故征候频发的背景下,认真反思快速发展与运行安全之间的关系,对于整个行业而言更具教育意义。
古根海姆学者奖获得者米歇尔·渥克撰写的《灰犀牛:如何应对大概率危机》一书让“灰犀牛”的概念广为人知。相比“黑天鹅”是极其罕见、出乎人们意料的风险,“灰犀牛”则是太过常见人们习以为常但却影响巨大的潜在威胁。理论上讲,民用航空在飞航技术和运营管理方面已是比较成熟的行业,行业管理者对于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因此相较于极小概率的“黑天鹅”,民航单位的管理体系缺陷所导致的“灰犀牛”隐患是更需要关注的问题。
对于民航单位而言,哪些问题可能造成管理体系的重大漏洞,进而导致影响运行安全的“灰犀牛”隐患,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种:
一是业务快速扩张、发展方式粗放,航班起降、旅客载运等业务量迅猛增长,无法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在资源分配方面未给予运行安全保障以足够的支持;二是行业外人员管理企业运营,对安全职责、管理方法、运行规律认识不清,片面追求效率与效益,如机场属地化管理、民间资本进入等;三是民航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要素出现条块化、碎片化现象,如风险源识别不到位导致偶发情况形成了事故链,亦或关键岗位人员资质不足;四是民航单位内部运行机制出现偏差,决策、监督、激励等机制发出错误的导向性信号,弱化了安全思想,降低了纠偏行为的反应能力。
如何防范“灰犀牛”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有效遏制与管控事故链上的重要节点,此处仅抛砖引玉提出以下的思考:
一是行业管理者对于安全管理的顶层设计。民航是一个巨大的运行生产系统,每天我国都有一万多个架次的航班飞行,航空公司提供飞机和运输服务,机场负责场地和公共设施,空管进行空中交通指挥。对于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维修等单位应有安全运行能力评估机制,并对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认证与审核。发现民航单位运行能力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等级事件的,应对其业务量进行削减,或在时刻分配、容量评估等方面制定相应处罚措施;
二是行业管理者通过监督《安全生产法》、《民用航空法》的责任落实,管住民航单位的合法合规层面底线。建立民航单位高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对高管人员建立安全积分、行业准入或负面清单,并对民航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及任职提出要求。指导关键岗位人员与业务量的配比,防范民航单位出现不顾安全运行基础的野蛮生长;
三是民航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的理念不动摇,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涉及安全的问题应施行一票否决制度。民航单位应不断完善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政策、目标、组织机构及职责、教育与培训、文件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不安全事件调查、突发事件响应、绩效监测与评估等十要素应形成闭环管控。同时对组织机构职能覆盖安全管理要素的有效性进行评估,适时调整部门设置和岗位职责。持续开展危险源识别与防控工作,切断偶发情况的事故链。加强人员资质建设,培养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能力和素质,特别应关注安检、地服等岗位上的劳务派遣人员;
四是民航单位应强化基于正确安全理念的内部运行机制,彼得·德鲁克曾说:“管理的本质是激发善意和潜能”。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石,也是“发展为了人民”理念不言自明的前提,决策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应体现出鲜明的“安全第一”的导向性,心有所安、人适其用、劳有所得、惰必受惩,通过运行机制的作用引导和督促全体从业者发自内心的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鼓励其努力实践的信念和决心。
“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印尼狮航坠毁事件既是惨痛的行业教训,也是值得剖析的典型案例,做为民航从业者,我们应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全力以赴防范运行安全的“灰犀牛”隐患。(中国民航网智库专家 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