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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多方协同 管好机场上空的“幽灵”
来源:《中国民航报》2017-02-16 12:59:00

对风筝、孔明灯等移动障碍物的有效监控、防控和处置是维护机场净空安全工作的重点及难点。移动障碍物由于速度快、机动性强、隐蔽性好等特征,俨然成为机场上空的“幽灵”,严重干扰了飞机的安全起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笔者呼吁,民航机场、地方公安、民航局方、航空公司、行业媒体等有关各方应积极重视、各负其责、协同联动,莫让移动障碍物撼动中国民航持续安全的基石。

民航机场应勇当机场净空的捍卫者。净空虽无形,实属民航机场直接管辖范畴,确保其安全、适航直接关乎民航机场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民航机场管理者切勿持属地思维、抱侥幸心理,完全依赖地方政府和民航局管理这块“看不见的责任田”。笔者认为,应积极推动建立一套以民航机场和地方公安为“双核”,以民航管理机构和航空公司为“两翼”的机场净空维护的多方协调联动体系。在科学体系中,四方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消除各种影响飞行安全的隐患。

地方公安和城管部门应严抓严管。《民用航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机场净空归机场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管理。移动障碍物侵犯机场净空行为的法定行政执法主体为机场所在地方公安机关和城管执法部门。但是机场净空维护工作的及时性、复杂性、专业性,造成了客观上一旦出现移动障碍物侵犯机场净空行为,行政执法方很难有效介入并严肃处理,工作往往蜻蜓点水。事实上,对无人机这类小巧、高速、机动的飞行器的及时监管在全球都是难点。这就要求民航机场应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公安和城管部门在维护机场净空安全方面的业务沟通及执法协作,在知识、信息、技术等方面给予其支持和保障。特别对可以明确入侵行为责任主体的违法事件一定要严抓严管,通过现实案例警示潜在的违法违规者,进而对违法行为进行主观约束。

航空公司需要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机场净空直接影响民航飞行安全。作为民航飞机资产直接拥有者和飞行直接组织者的航空公司,净空安全是对其核心资产,即飞机和机组安全的重要屏障。航空公司不应只是机场净空安全状态的受益者,也应是维护安全的参与者。移动障碍物威胁机场净空安全的事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完全消除。航空公司需要加强对飞机起降阶段安全工作的重视,尤其是急需有针对性地提高机组对移动障碍物观察、发现、处置、汇报的能力。通过强化相关飞行模拟科目训练,全面提高应对移动障碍物引发的干扰甚至危险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需要严格监管。机场是民航运输地面和空中业务衔接转换的关键枢纽。民航局及其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应履行行业最高管理者的监督职责,不可抱有“亡羊补牢”心态。民航局方应发挥好行业引领和指导作用,从法规完善、技术引进、机制设计等方面加以督促和指导。笔者认为,有关方面应广泛调研、科学论证,大胆引进国内外能够在机场净空区内监控和捕捉主要移动障碍物的先进、成熟的科学技术,并推动相关技术在民航领域的应用。

民航行业应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绝大多数移动障碍物入侵机场净空事件是无意为之,源于责任主体并不了解自己可能造成的严重安全后果。这就要求媒体尤其是民航行业媒体更加积极地发挥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有针对性地在涉及机场净空的相关区域,让净空保护相关知识家喻户晓。(綦琦)

责任编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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