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自11月1日起实施。《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价航线范围,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形成竞争航线旅客运输票价交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
笔者认为,票价市场定价是大势所趋,但应以消费者利益和获得感为核心评价指标,注意市场化的“节奏”。票价要“放”,但绝不能“乱”。首先,800公里以下的航线通常为民航运输领域的支线市场,小机型、短航距、市场小,注定航空公司的运营成本高,以原计划定价的直接结果是退出市场。目前,支线运营均需要民航局补贴来维持,价格放开有利于调动航企投入支线市场的积极性,特别是有利于提高我国地广人稀地区的民航服务能力。其次,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竞争航线的自主定价则是为航空公司同高铁的重叠市场竞争“松绑”。众所周知,我国高铁“四纵四横”网络已建成,“八纵八横”已规划,且高铁还在提速。自主定价将有利于航空公司在相关市场上运用价格工具重新定位目标客户群体,通过提高服务品质和提升旅客出行体验同高铁开展差异化竞争。
消费者更加关心的是《通知》对机票价格的影响,这直接关乎乘飞机出行的花费。笔者认为,我国现行的机票定价基准是在20多年前制定的,随着货币购买力的下降,机票定价被低估,有上涨的客观要求。但据此断言机票价格一定上涨并不客观。票价的“价”有两种理解:其一是标价,即成人单程经济舱全价,这个可能上涨,但《通知》要求幅度低于10%,即使上涨也不会十分明显;其二是成交价,即消费者买到机票的真实花费,成交价与消费者的购买时间、舱位、渠道等诸多因素有关。在市场竞争格局不变的背景下,个别航空公司不会主动涨价。成交价旺季上涨几成定局,其他时段上涨的概率并不高。《通知》的实施使机票的价格波动区间更大,在旺季一票难求时票价高,淡季票价低。价格围绕价值波动,正是市场高效配置资源的效果。所以说,市场定价将比计划定价对消费者更有利。
据不完全统计,《通知》的实施将影响到我国民航目前40%左右的航线。这意味着我国民航市场化改革步伐正在加快,我国综合运输大交通系统正在加速形成。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民航市场化程度还不高,特别是以九元航空、春秋航空等主打“低票价”的低成本航空公司,其飞机数量、座位数还太少,低价票的数量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通知》对航空公司的影响不只是票价,在笔者看来这也将有利于航空公司服务的创新和差异化。此外,除《通知》涉及的40%航线外,国际航线已经执行航空市场定价,还在执行计划定价的航线往往为航空公司独飞、市场竞争不足、无其他运输方式替代的航线。如果放开定价,企业逐利的“天性”会影响消费者利益,不全部放开则是为消费者考虑。(綦琪、纪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