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依据民航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通程航班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共分为7个章节27个条款,遵循“坚持市场主导”“坚持政府引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智慧赋能”等基本原则,对于通程航班的相关市场主体职责、通程航班相关市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通程航班实施前准备、通程航班的实施、通程航班的管理及监督等事项作出明确要求。
《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航空客运承运人、通用航空企业、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航空信息保障单位等通程航班参与方开展的国内通程航班旅客运输活动,于印发之日起实施。
民航局运输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做好《办法》的行业宣贯和政策解读工作,并及时在民航行业监管事项库中增列检查事项,确保服务监管履职到位。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进“通程航班服务管理平台”“民航中转旅客服务平台”与民航服务质量监督平台间的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旅客反馈,不断改进服务工作,提升旅客出行体验。在《办法》实施过程中,也将跟踪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听取行业意见建议,为后续科学调整《办法》夯实基础。(编辑:李季威 校对:金杰妮 审核: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