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中国将从基础制度建设、市场设施建设等方面打造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民航运输业是机遇,也是挑战。作为我国战略性产业,民航业需要进一步加快市场化改革,通过竞争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和促进其参与国际竞争,从而加快实现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目标。
《意见》的最大亮点就是坚持立破并举。一手抓“立”,着眼于建规立制。规则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意见》在进一步提出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的同时,强调补足制度规则等软件短板,并就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打通制度堵点部署了一系列重点任务。另一手抓“破”,突出反垄断。打破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违反统一市场的做法,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意见》明确提出“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全面推动中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并对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全面部署,被认为正式打出了新时代市场化改革的“组合拳”。
2019年,我国民航旅客运输量达到6.6亿人次,国内民航运输市场拥有超大规模的明显优势。民航“十四五”规划提出,全面开启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新征程。然而,强市场不仅是规模和范围更大的市场,更重要的是结构形态更优、市场发展质量更高、制度规则更加完备。在此基础上,对全球而言,更有影响力和吸引力的现代市场循环体系才称得上“民航强市场”。我国民航运输市场可在国内区域市场上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进一步提升航空运输企业的经营和盈利能力;在洲际航空运输市场上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适当提高集中度,培育超级承运人,进一步提升骨干航空公司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笔者认为,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民航业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灵活、有效的行业进入与退出机制,企业与资本可以根据市场要求,按照一定秩序自行决定进退分合,使航空运输资源在市场的作用下保持相对均衡并得到比较充分的利用。二是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坚持对民航运输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建立良好的竞争机制,使竞争环境得到治理,企业的竞争行为、手段得到规范,倾销或垄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结合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完善信用信息标准,建立民航信用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形成覆盖民航企业、旅客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四是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建立反映民航市场供求变化、企业自主的航空运输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增加市场决定因素,建立企业定价、政府监督的机制。五是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深化民航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消费者和公众共同开展监督评议。六是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优化政府颁布的标准与市场自主确定的标准结构,适时制定民航运输行业团体标准,及时弥补法规和标准空缺,以保证行业健康发展。(作者:韩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