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网讯:7月13日,民航局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于彪表示,目前雄安航空公司的申请已经递交到了华北地区管理局,按照程序、规章要求,地区管理局先做出初审,初审意见形成之后,民航局将按照初审意见,同时也依据法规的要求程序进行审核、批准。
南航日前公告拟出资设立雄安航空。于彪表示,关于“雄安航空”名称的核准职责属于市场监督部门,也就是原工商管理部门,名称核准并不是民航局的管辖范围,民航局主要负责经营许可和运行合规审定的批准。
于彪表示,未来雄安航空成立之后进驻北京新机场是否具有竞争优势,需要考虑内外部因素。内部因素有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外部因素涉及到的资源获取,这里面包括时刻资源、航权资源以及地面保障资源。资源获取这方面,民航局有相应的规章、规定。以后,未来的雄安航空需要按照这些公开、透明的规则来获取资源,最终它的优势应该取决于天时地利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