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衣向宇 报道:3月15日,呼伦贝尔机场公司合约商管理经验交流分享专题会召开。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副总经理刘朝贤到会指导;机场公司总经理赵玉、机场公司副总经理屈洪武参加会议;会议由机场公司副总经理田野主持。
会上,安全质量部、地面服务部、安检护卫部、飞行区管理部、机电信息保障部分别从制度建设、人员资质与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风管理、日常监督考核等方面就合约商管理情况进行了汇报。刘朝贤对各汇报部门合约商日常管理中采取的措施做法表达了肯定。他指出今年合约商安全管控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安全风险分析,查找出合约商在旺季运输保障过程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与漏洞,重点关注合约商人员稳定性以及防范合约商退出后自身不具备相关保障能力等风险,针对识别出的运行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的防控措施,为集团公司2023年运输生产的快速恢复筑牢安全基础。他还强调,机场在合约商管理过程中势必要坚持平等地位原则、依法合规原则、契约化管理原则以及命运共同体原则。在制定合约商管控措施时要紧紧围绕上述四个原则,不断完善公司级、部门级合约商安全管控的顶层设计,突出重要合约商与普通合约商的管控区别,明确作为日常监管部门与其他监管责任部门时的职责分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帮助合约商实现自我管理,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赵玉指出,随着机场公司管理转型工作持续推进,做好合约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管控好合约商安全运行状态,已成为确保机场运行安全的重要一环。近一年多以来,中联地服、翔达货运、翔宇弱电运维等合约商相继入驻本场,目前,机场公司共有约18家与安全运行有关的合约商,可以说,合约商与机场公司的安全运行已紧紧的关联在一起,形成命运共同体。
围绕下一阶段合约商管理工作,赵玉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再次强调合约商日常监管部门一定要有法定责任意识。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做好对相关合约商的监督检查。将合约商业务保障、机坪运行、防火用电、空防内保等运行活动纳入相应监管部门的管理范畴,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依法依规对标实施协议考核。二是合约商日常监管部门要有构建大安全意识,不断总结完善部门监管合约商安全管理的顶层设计,明确分工,针对保障性业务外包的合约商,如翔达货运、中联地服等,指派懂业务、懂体系建设运行的管理人员持续指导合约商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助力合约商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三是各部门在监管、指导合约商安全管理工作向系统化、体系化发展同时,要有意识的对本部门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风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查找漏洞,弥补不足。各部门及合约商要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谋划全年重点工作,科学评估安全保障能力,处理解决好航班量增长与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确保全年运行安全态势平稳可控,顺利完成2023年各项任务目标。
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主管王雪峰,机场公司各部门、相关合约商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