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侯羽 报道:12月27日上午9点17分,一名由赤峰机场前往呼和浩特的男性旅客通过安检通道时,操机检查员在图像检查中,通过射线机检查,发现一结构异常的充电宝。经检查,该充电宝具有点烟器,手电及破窗器等多种功能,影响民用航空运输安全。
民航规定,旅客乘坐飞机禁止携带火种,破窗器属于禁止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物品,且该充电宝标识不完整,不符合锂电池运输规定。开包员向该旅客讲明相关民航规定后,该旅客表示理解,最终对该物品选择自弃处理。
根据民航相关规定,禁止旅客以任何方式随身携带和托运任何种类形式的火种,破窗器属于禁止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物品。因此赤峰机场安检部温馨提示广大旅客:出行前提前熟悉安检规定,并做好行李自检,避免造成出行不便。同时提醒安检同仁在检查时,对结构异常的物品一定要开包检查确认,一定要做到图像判断不清的不放过,开包检查不彻底的不放过,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切实为旅客安全出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