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朱思平 通讯员黄永全 报道:11月26日,旅客陈某因谎称妻子鲍某是“恐怖分子”,被机场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五日处罚,夫妻两人行程也因此被取消。这是珠海机场时隔3个月发生的第二起“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而受到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的事件。
是日20时许,陈某、鲍某夫妻两准备乘坐MU5220航班从珠海飞往上海。期间夫妻两因琐事闹别扭,在通过珠海机场候机楼A区7号登机桥准备登机时妻子鲍某不断催促丈夫陈某,陈某就指着其对安检员说“她是恐怖分子”。安检员立即将该情况通报了机组,机组按规定取消了夫妻两人的行程,并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该航班于20时33分,按时正常起飞离开珠海。
经珠海机场公安调查取证,陈某、鲍某的行为与恐怖活动无关。但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机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对陈某处以治安拘留五日。
据悉,今年7月份,一名乐姓女旅客某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被珠海机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珠海机场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切莫以身试法,切勿编造或传播虚假“炸弹”、“恐怖分子” 等威胁信息,否则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