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许小惠 报道: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首都机场医院民用航空人员体检能力,9月20日,体检中心组织负责航空人员体检鉴定工作的医护人员对中国民用航空局飞标司9月4日正式下发的咨询通告《II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展开学习。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促进通航发展,鼓励私用飞机,飞标司组织修订出台了《II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该咨询通告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局规章《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要求,充分考虑私用驾驶员飞行运行实际,经充分讨论,降低了部分疾病的医学标准,取消或缩短了部分疾病治疗后的观察期,减少了部分辅助检查项目。
咨询通告在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系统疾病、手术史等方面与原《航空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中有关II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体检鉴定标准有较多内容的改动。内容涉及内、外、眼、耳等学科,四科深入学习贯彻咨询通告,会后各科体检医生根据科室具体请况,分别进行了详细学习传达。
会议强调,体检医生不仅要熟悉和掌握该咨询通告的内容,还要积极向与体检中心有业务关系的各通用航空公司、民航飞行员协会、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的航医和相关负责人宣贯相关内容,配合各单位做好II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的体检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