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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机场附近“黑飞”缘何飞去又飞来?
来源:《中国民航报》2017-02-10 16:18:00

1月18日,各大媒体报道:男子“黑飞”无人机直逼客机,脑子怎么想的?2月2日,媒体称,一架疑似无人机的飞行器进入四川绵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导致3架飞机备降。

新的一年,不到40天,国内两起“黑飞”事件,引起了民航业界、航空爱好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网友在微博评论上要把这些“黑飞”始作俑者“人肉”出来,也有网友表示强烈谴责和抗议,更有情绪激动的直接“爆粗口”。

春运期间,航班量密集,近两起被报道的“黑飞”事件不仅严重影响到航班运行正常,而且严重危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这样的“黑飞”是必须追责的,绝对应该禁止的。笔者认为,即便是网友在微博评论区内图个嘴快、骂几句也是值得理解的。然而,为何短短16天内,“黑飞”事件从一座机场又飞到了另一座机场呢?

无人机很大一个作用就是进行航拍。近年来,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无人机开始走下“神坛”,几千元钱就可以买到一架。它成为了摄影师以及航空业余爱好者的必需品。加之,机场附近飞机英姿飒爽的起落身影一直就是摄影爱好者的钟爱。个别“发烧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用无人机跟拍飞机,以求得好的素材。

然而,一方面,他们并不清楚自己的航拍资质是否具备;另一方面,他们也不明白这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不得不承认,公众对无人机的使用、政策法规理解得不到位或者没有了解。据2015年《中国无人机报告》显示,全国无人机驾驶员只有1249名,还有数万架无人机处于“黑飞”状态。大部分航拍爱好者,并没考取“驾照”。《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也规定:为了避免对运输航空飞行安全造成影响,未经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禁止在民用运输机场飞行空域内从事无人机飞行活动。笔者认为,一个考取了无人机驾驶员资格证的合格“驾驶员”必然知道在机场附近“黑飞”会带来怎么样的后果。

公众对“黑飞”的法律后果知之甚少,甚至心存侥幸。很多无人机使用者认为,“玩”无人机是他的私人行为,不知道这种行为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即便知道会有法律后果,也认为代价不大,因为在2015年4月以前,对于国内多次出现的因航模和无人机“黑飞”引发的案件,基本上都是被处以罚款或是行政拘留。直到国内首次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黑飞”驾驶员,才发挥了一定的警示效应。因此,增强全民奉公守法,杜绝“黑飞”,担负社会责任的意识仍是任重而道远的。

此外,无人机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完善远不及行业发展的速度。我国对无人机的管理自2009年以来,陆续出台过《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规定》《民用无人机适航管理工作会议纪要》等规定。虽然规定条目甚多,但很多都是临时性、指导性规定。尤其是相关审批程序、适航标准、管理规定、处罚标准等核心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因此,无人机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急需完善,只有法律规范了,才能让机场附近“黑飞”真正飞走。

毫无疑问,无人机相关的规范化管理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但是,从此刻开始,那些曾“黑飞”过的“肇事者”,或想而未做的“臆想者”都应该明白:在机场附近限制空域范围内,绝对禁止“黑飞”!保障航空安全、维护社会和人民财产安全人人有责。作为社会安定和繁荣的受益者,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是为维护公共安全作出贡献。(成江瑜)

责任编辑:李海燕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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