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李坎帅 报道:近日,航空安保国际立法与国内实践新动向国际研讨会在中国民航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国际民航组织法律与外事局局长黄解放讲话,中国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仁刚出席,中国民航局国际合作中心主任、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孟庆芬,中国民航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吉大鹏及中国民航大学的专家学者、学生等9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北京公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航空安保国际立法新动向、国内航空安保实践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航空安保国际立法与国内实践、航空法律人才培养与发展战略等主题展开研讨。
黄解放在讲话中指出,《北京公约》是在处理民用航空领域出现的新威胁的过程中,重新研究现有航空安保公约能否充分适应当前需要的背景下产生并生效的,具有重要意义。他结合芝加哥公约第三分条的规定,对网络工具可否被视为“武器”、国家是否有义务不使用网络武器保护飞行中的航空器安全等新问题进行分析。他强调,民航安全是国际社会的普遍义务,民航人要建立起维护空中旅行安全的长城。
郭仁刚在致辞中指出,步入新时代,国际民航和中国民航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挑战,需要进一步研究相关法律问题,培养更多符合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航空法律人才。我们应当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行业内外专家学者交流合作,围绕民航强国战略和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航空法律人才培养的具体需求、发展现状、机制规律,充分发挥好民航大学专业平台作用,探索培养高水平航空法律人才的新路。
据悉,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承办,是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院庆十周年学术研讨系列高峰论坛之一,法学院将于近期持续推出系列学术论坛、学术讲座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