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
《北京议定书》12月1日起对我国正式生效
来源:中国民航网2023-11-30 12:46:00

完善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

坚决打击针对民航犯罪行为

《北京议定书》12月1日起对我国正式生效

12月1日起,《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的补充议定书》(以下简称《北京议定书》)将对我国正式生效。《北京议定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批以中国城市命名的民航多边条约之一,批准《北京议定书》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航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强化民航安全国际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

《北京议定书》共25条,其对《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1970年《海牙公约》)的补充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扩展了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内涵,纳入了包括胁迫、技术手段等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或新型手段;二是将威胁实施劫持航空器的行为界定为犯罪,将组织或领导他人实施犯罪、协助逃匿、协助实施相关犯罪以及协助团伙犯罪等界定为犯罪;三是扩大了管辖权范围,增加了犯罪发生地国管辖权、犯罪嫌疑人国籍国管辖权,明确了当事国可以确立针对本国国民实施犯罪的管辖权以及犯罪嫌疑人为惯常居住于本国的无国籍人的管辖权;四是吸收了近年来联合国其他反恐公约中的有益规定,如公平待遇条款、政治犯例外条款等。

《北京议定书》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完善了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保障民航运输业安全、持续和健康有序地发展,有效地打击针对民航的犯罪行为,表明了我国对于严惩针对民航业的国际犯罪活动、维护航空运输安全的决心和积极态度。

《北京议定书》于2010年由国际航空保安公约外交大会在北京制定。2023年6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北京议定书》;10月27日,我国正式向国际民航组织递交了《北京议定书》批准书。截至目前,共有包括中国、俄罗斯、法国、德国、新加坡等在内的47个国家批准《北京议定书》。(另一部《北京公约》已于2022年10月30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并于2023年10月1日起对我国正式生效)。(《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潘瑾瑜)

《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介

《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1970年《海牙公约》),于1970年12月16日在荷兰海牙召开的国际航空法外交会议上签订,1971年10月14日生效。《海牙公约》第一次将非法劫持航空器作为犯罪进行严厉惩罚,是对国际航空安保体系发展的重大贡献。1980年9月10日,我国正式交存加入1970年《海牙公约》的加入书,并声明保留第12条第1款,同年10月10日对我国生效。(编辑:金杰妮 校对:王亚玲 审核:韩磊)

责任编辑:jinjieni 000
推荐新闻:
东航江西分公司组织红色观影
易宝支付亮相第二届CATA航空大会 交易服...
天津滨海机场物流强化操作规范 全面开展...
塞尔维亚航空中国市场布局迎来新进展
同比增长278% 海口美兰机场2024年国际货...
呼和浩特机场赴新机场开展行李处理系统...
福建空管分局成功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大兴机场餐饮商圈开展“今天你微笑了吗...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开展趣味知识竞赛
吉林监管局党委开展“我的电影党课”系...
南昌机场员工餐刷卡门店新添4家
霍林河机场2024年度旅客吞吐量突破十三...
三亚机场组织召开飞行程序评估调整研讨会
大兴机场餐饮商圈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
中国民航大学召开离退休教职工重阳节座谈会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持续优化旅客安检体验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以全会精神为指引,...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2024年拟接收高校...
中秋之夜 新海航“飞飞乐”现金抽奖活动...
中秋假期广州白云机场口岸已超8.3万人次...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17002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