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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头棒喝 严令禁止不文明乘机
来源:中国民航网2021-02-18 14:20:00

随着民航业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快捷、舒适的航空方式出行,然而也有一部分旅客在乘机过程中将文明甚至法律抛在脑后:飞行中打开手机,机上饮酒、吸烟,霸占飞机座位等,给自己和他人的航空出行带来隐患,甚至危及生命安全。面对诸如此类的不文明乘机行为,必须当头棒喝,严令禁止。一方面,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最大限度打击不文明乘机行为,让挑战规则者付出代价;另一方面,加强对旅客文明出行的引导,让旅客知道不文明行为与非法干扰行为的界限在哪里。在乘机不文明行为的记录采集、追责处罚等方面联合行动,形成合力以加强对乘机不文明行为的约束。

今年春运已经开始,虽然受各地各行业提倡非必要不出行和不返乡政策影响,民航总体运输压力有所减轻,但旅客出行仍需要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文明乘机,平安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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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作者/薛红伟)

过安检被查出违禁品

2021年1月14日,在福建泉州晋江国际机场,一名杨姓旅客正准备乘坐飞机回老家贵州安顺,在办理行李托运时被安检人员拦了下来,只因他的行李箱里有一把大砍刀。经查,杨某携带的砍刀是一把单刃刀,长约80厘米,其中刃长50厘米。杨某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认为自己携带的刀具是用来切水果的,不属于违法行为。事实上,机场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旅客携带管制刀具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群众的恐慌。由于杨某携带的单刃刀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刀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泉州市公安局晋江国际机场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自2018年5月1日起,旅客因实施9种行为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将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也就是说,杨某在一年内将与飞机无缘。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临近春节,旅客务必提前了解民航相关规定,不得随身携带违禁品登机,也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避免因携带违禁品而耽误自己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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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移动航空设施

2020年8月2日,福建厦门机场公安分局机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旅客擅自拉动飞机应急舱门,触发报警器。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经查,旅客江某是一名在湖北上学的大三学生。航空公司为防止有人误触应急出口处的装置,特地将靠近应急出口处的15排、16排座位空出来。在飞行过程中,原本坐在27排的江某发现15排、16排座位没人,就自行坐到16排座位上。机组人员多次提醒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他都不肯。此后,江某趁着飞机下降、机组人员回到座位上,竟然把15排和16排座位旁的两个应急舱门把手保护盖都取下来把玩,一个藏在行李舱里,一个放在座位下面。当飞机落地滑行时,江某竟然去拉应急舱门的把手。这时,机组人员才通过驾驶室的警报发现他的行为,制止后报了警。江某表示,自己因好奇将应急舱门把手保护盖取下,并扳动舱门的红色把手,想看应急舱门会不会打开。江某的行为触发了报警器,幸而被机组人员及时阻止。经查证,该客机在飞行时,违法行为人江某擅自移动航空设施,公安机关给予其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

我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扰乱飞行秩序、危害飞行安全,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将面临刑事处罚,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航公安机关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或者后果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16年12月,我国首例因擅自开启飞机应急舱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朴英兰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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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身份证乘机

2017年5月21日,内蒙古通辽机场航空安保部验证检查员查获一起旅客使用假身份证违法乘机事件。当日10时许,通辽机场航空安保部在执行由通辽至呼和浩特的CA1688航班安检任务时,一名宋姓男旅客在验证岗位前准备通过安检,验证检查员将旅客证件与登机牌进行安检信息系统识别,发现无法读取旅客信息,核实旅客身份证件信息无误后,通知X射线机操作员将证件通过X射线机检查。图像显示,该旅客身份证未发现芯片,安检员怀疑该旅客携带的身份证是假证。随后,安检员将该旅客及携带的假身份证一起移交机场公安机关。据后续了解,该旅客承认身份证是找人办理的假证,被罚款500元。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10日以下拘留。对伪造、变造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予以收缴。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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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瘾难耐机上吸烟

2017年1月8日10时许,江苏徐州观音机场公安分局候机楼派出所接到报警,3U833航班机组人员发现旅客在飞机上吸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后,依法将违法嫌疑人带到候机楼派出所进行询问、审查。经了解,嫌疑人蒋某在成都乘坐飞机,准备前往目的地大连,飞机经停徐州观音机场。上飞机后,蒋某烟瘾难耐,径直钻进机上卫生间,使用私藏的火柴点烟后吞云吐雾,没想到很快被机组人员发现。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蒋某处以罚款3000元,同时机场安检部门取消了其登机资格。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规定,航空器内禁止在禁烟区吸烟,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民航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飞机上使用明火或者吸烟,经口头制止无效的,安全员应当采取约束性措施予以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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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权”冲闯机坪

2013年3月28日16时,国航成都至广州CA4305航班因天气备降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其中近30名旅客因不满航班延误被滞留,集体冲击隔离区停机坪,导致一个航班临时更改机位,机坪正常运行秩序受到影响。民航贵州机场公安局依法拘留了带头冲击机坪的两名旅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赵某、杨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2日并处1000元罚款和行政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2016年9月14日9时30分,CA1519航班的2名旅客因错过登机时间而导致误机,冲闯机坪,不听劝阻,执意要求登机,被机场工作人员发现并控制,后由公安部门带离调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给予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9类“特定严重失信人”将无法乘飞机

一、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

二、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

三、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

四、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

五、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

六、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

七、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

八、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

九、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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