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行业管理
4月18日至26日 青岛禁飞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来源:青岛大众网2019-04-19 13:56:00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部门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青岛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6日,青岛市行政区域(含陆域和海域)内禁止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施放,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的除外。

如发现有个人或单位违反规定,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对单位处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处理。

据了解,公安机关将会同民航、气象、体育、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海洋发展、园林和林业、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登记。并要求相关单位或者人员对其管理、使用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予以临时封存、管控;必要时,也可以直接采取临时封存、管控措施。

据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是指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小型以下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毛道光)

责任编辑:zhangwei 000
推荐新闻:
中国民航报社出版社有限公司2023年度工...
中国民航报社出版社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2...
延吉机场:“语”暖旅途 “译”行高效
霍林河机场开展春季大风专项培训
桂林机场高效联动救治旅客
吐鲁番交河机场联合油料公司开展油车突...
厦航陈剑伟:地服“好大哥” 旅客“大后...
东航山西市场部“小花们”的“花样春运”
南航大连分公司“木棉喜乐·连年团圆”...
宁波空管站气象台:精准预警大风突袭 助...
贵州空管分局管制运行部完成首批C类教员...
“防眩光”组件成为机场建设光伏电站的...
南航股份地服部旅客服务中心中转室举行...
天津滨海机场无人机创新工作室正式成立
同程旅行城市通小程序上线北京 为用户带...
包头机场开展“焕新颜”“表心意”元旦...
作家阿来在中飞院举行专题讲座
智慧机场的绿色脉动——天津滨海机场信...
西北空管局空管中心技保中心开展人员岗...
民航华北空管局能源管理取得新成效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17002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