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孟晓丹 报道:为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实现通用机场分类分级管理。2017年5月民航局发布了《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办法》按照通用机场是否对公众开放分为A、B两类。A类为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允许公众进入以获取飞行服务或自行开展飞行活动;B类则为不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另外,基于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办法》又将A类通用机场分为三级。其中,含有使用乘客座位数在10座以上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为A1级通用机场,使用座位数在5~9座之间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为A2级通用机场,其余均为A3级通用机场。
民航局通知要求2017年年底前要依据《办法》完成已取证通用机场的许可证换发工作。为如期完成换发工作,在管理局机场处指导下,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办法》,制定辖区通用机场许可证换发工作方案,指派专人负责,督促各通用机场按照《办法》要求报送换证申请材料,对手册编写、资料准备工作给予详细指导,组织相关处室监察员对A类通用机场进行现场换证审查。经过努力,日前辽宁辖区法库财湖通用机场、鞍山新开河通用机场、盘锦陈家通用机场等3个通用机场许可证换发工作已全部完成。换发后法库财湖通用机场为A2级、鞍山新开河通用机场为B类,盘锦陈家通用机场为A3级。
近日陆续有辖区地方政府及有关企业向我局咨询通用机场许可证申办事宜,我局将按照《办法》要求,指导帮助有取证意愿、设施比较良好、管理相对规范的“老”通用机场做好许可证申报工作,具备条件后及时颁发许可证。按照分类分级的要求,促进辖区通用机场全面规范管理,为通航产业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