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民航局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和训练机构管理规则》全面修订
来源:中国民航网2022-09-16 12:13:00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和训练机构管理规则》全面修订

提升签派队伍素质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赵丹报道:近期,《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和训练机构管理规则》全面修订(以下简称《规则》)。本次修订从安全和学历门槛上提高了要求,申请飞行签派员执照的最低学历由专科提升为大学本科,获取执照的训练时间要求从800小时提升至1000小时、具备相关经验情况下由200小时提升至500小时。

《规则》放宽了执照申请考试相关要求,便利相对人申请执照。包括将执照申请考试结业证书从2年有效期放宽为长期有效;允许在校学生完成相应培训后参加执照理论考试,大幅缩短企业内部职业培训周期和成本;将理论考试成绩有效期由24个日历月延长为36个日历月,并完善补考的相关限制,便于申请人参加考试。

《规则》增加了飞行签派员执照权利和责任内容。明确执照持有人满足相关训练、经历、资格等要求并经航空企业授权,可以在飞行签派部门履行运行控制职责。同时明确了不得行使执照权利的情形,包括生理或者心理状况不适合、未通过局方组织的定期检查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坚守安全底线。

在训练机构管理制度方面,《规则》细化和明确了训练机构人员、教学设施设备等要求,完善了飞行签派员训练课程知识点,对相关指标进行了量化或规范;将训练机构合格证有效期由2年修改为5年,降低企业申请成本。另外,《规则》还修订了监督管理制度及法律责任。如强化对于失信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引导行业加强飞行签派员诚实守信、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建设;规定了对违规行使执照权利、出现考试禁止行为、提供虚假材料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据了解,原《规则》于2016年颁布,施行以来在飞行签派员资质管理和训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民航业快速发展,航空器运行范围日益扩大、环境日趋复杂,对飞行签派员和训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际民航组织也就此作出了新的规定。为了强化对飞行签派员资质和训练的管理,民航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行业需求和国际民航组织相关规定对《规则》进行全面修订。

责任编辑:wangyaling 000
推荐新闻:
清明又遇海棠花开 天津空管护航旅客出行...
首都机场安保全力做好2026年夏秋航班换...
首都机场商贸公司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开展青年文明志愿服务活动
湖北空管分局组织召开武汉天河机场改扩...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开展航班换季工作动员部署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开展安全作风专项提升行动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开...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以正确政绩观筑牢国门...
民航湖南监管局联合湖南航空开展“拾光...
中国航油广东公司团委开展“弘扬雷锋精...
新疆机场集团伊犁伊宁国际机场春日砺技 ...
砺兵强本 陕西机场公安吹响春训“集结号”
苏南瑞丽航空保卫部推进换季空防安全保...
江西航空开展民航知识进校园活动
渤海租赁拟3亿元至5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东航江西分公司举行劳模先进助企行暨女...
长龙航空承办新版《民用航空法》专题讲座
深航郑州基地:旅客万元现金遗落客舱 “...
南航新疆抓实案例学习教育 为空防安全能...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17002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