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网讯:4月18日,民航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召开,民航局综合司副司长顾晓红介绍了通航监管专项督察会议相关情况。经统计,截至2018年3月31日,《通航监管专项督查问题清单》中,已完成整改115项,占63%,正在推进的67项。
2016年5月,为促进通用航空业加快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将通用航空业确定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2年来,民航局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召开了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专题研究,进行部署。2017年,明确提出“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的通航监管新思路。通航发展呈现出新气象。
从2017年10月开始,针对近年来通航领域反映的“监管过严”问题,民航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通航监管专项督查。目的是:认真查找通航领域在监管制度、监管模式、监管行为等方面与促进发展不配套、不适应的问题,并抓紧推动解决。
2017年10月下旬至11月是实地督查阶段。民航局机关13个司局组成3个督查组,以“制度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恰当、审批是否规范、执法是否正当”为重点,赴全国7个地区开展实地督查。实地督查历时18天。期间,督查组约谈了7个民航地区管理局的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与25个监管局、134家通航企业进行了座谈交流,走访了部分地区空管局,回收调查问卷660余份,查阅执法案卷近百份。经过梳理汇总,形成了《通航监管专项督查问题清单》,包含问题182项。其中,顶层设计77项,制度执行49项,行政审批26项,执法规范17项,其他问题13项。这些问题分别交由民航局机关12个部门及空管局、运行监控中心研究处理。
从2017年12月开始,进入整改阶段。局机关相关司局和单位非常重视,主动施策,抓紧推进整改。有的召开内部专题会议,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责任落实到人;有的第一时间下发通知,明确政策要求,纠正违规监管行为;有的抓紧开发网上信息系统,为行政相对人异地办理业务提供更多便利;有的主动组织下属单位,对近期通航运行保障情况开展自查;有的在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出了改善监管机制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