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民航局
《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来源:中国民航网2018-04-18 14:29:00

中国民航网讯:4月18日,民航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召开,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颜明池对《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意见》已于3月2日对外发布,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意见》的出台,使民航旅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了高度重视和保护:

一是严格认定标准和程序,《意见》将实施上述九种行为并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的旅客作为限制对象。名单在民航局官方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同时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公示人可以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审查未予支持的,名单开始执行。被纳入限制乘机名单的人员认为纳入错误的,在名单执行后还可以向有关机关、单位提起复核。二是明确了移除机制和有效期,限制期限明确限定为一年,即自被列入限制名单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一年期满自动移除。三是明确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指导,《意见》明确了最高人民法院要加强对各级人民法院指导,依法处理因执行限制乘机名单而引发的有关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明确审理标准,公正司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可以更好地发挥信用工作惩戒、限制与警示、教育并重的作用。

据悉,《意见》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对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人员范围、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名单的移除、权利救济和相关宣传等事项都进行了规定。

《意见》规定,对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下列9种行为的旅客采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措施:一是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的;二是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三是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四是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五是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六是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七是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八是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九是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的。

为了帮助广大社会公众熟悉并监督《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签署单位以及各航空运输(通用)公司、机场公司、民航有关协会,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利用“诚信活动周”“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公益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介绍宣传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此《意见》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民航局、中央精神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社部、税务总局和证监会七个部门参加,联合签署。

责任编辑:shiying 000
推荐新闻:
民航华北空管局能源管理取得新成效
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沈阳基地发动机附件...
东航研发推出飞行绩效管理平台
南航披露低能见度天气下仍能实现高航班...
伊春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20万人次
南航新疆空保管理部:文明执勤 助推新疆...
呼和浩特机场安检:服务升级,温情护航...
东航技术北京分公司资深教员陈聚群:修...
民航广西监管局开办中小机场安检培训“...
包头机场开展全国消防日主题宣传活动
巴彦淖尔机场人工观测场设备升级改造顺...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再次突破250...
国门安检:强化业务技能 做好航班换季保...
东航云南公司开展航空安全员年终考核
新疆且末机场组织开展“119全民消防、生...
山东东营机场组织开展“民航知识进机关...
扫一扫,更高效 北海机场“微创新”改善...
于田万方机场恢复于田—乌鲁木齐—深圳...
新疆空管局顺利完成佃坝导航台校验工作
东航江西分公司组织红色观影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17002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