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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米以下的低空空域,普遍被认为是通用航空活动的主要空间;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和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问题,是通用航空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目前制约通用航空发展的重要方面。2010年,国家启动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进程;2018年,民航局全面启动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十四五期间,这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与通用航空的发展进程密切相关。
一、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历程以及十四五展望
回顾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历程,大体经历了从启动到深化、再到全面深化拓展三个阶段,十四五期间是全面深化拓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改革工作的启动。2008年,国家空管委在长春、广州和海口管制分区开展了低空空域改革试点。2010年11月,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了《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对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提出了2011-2020年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阶段要求、任务分工和落实措施。这个《意见》最大的突破在于,把试点区域试行将低空空域分为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并提出了新的通信要求、飞行规则方面的要求。2014年11月底,国家空管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试点情况,对加快推进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第二个阶段,改革工作的深化。2017年国家空管委批准,在四川开展低空空域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在此期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为四川试点提供了新的思路。此次试点与第一阶段各试点最大的不同在于,四川试点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军地民三方共同参与的试点。经过三方的共同努力,通过4年的探索与实践,四川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取得了4个方面的创新突破。一是,空域管理由军民航分块管理向“军地民”协同管理转变;二是,实现了低空空域划设“新跨越”,最大程度盘活低空空域资源;三是,推开了低空目视自主飞行“新模式”,有力提升低空空域利用效率;四是,探索出了放管服结合“新路子”,激发了通航用户发展活力。
十四五期间,改革全面深化拓展。在全面总结前期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国家空管委将在湖南、江西地区先期拓展改革试点,在海南、四川地区深化推进改革试点,重点围绕探索构建“政府主导、行业监管、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低空空域管理模式,有效解决通用航空运营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有力支撑通用航空产业升级,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和区域性低空经济发展,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经验成果探路子、摸经验。十四五期间,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望得到切实推进:一是推行空域分类划设,区分运行规则、服务标准、准入条件和管控要求,在高度3000米以下划设不同类型空域,进一步拓展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空间;二是推进低空航路航线网规划,采取基于规则的低空目视自主飞行模式,构建机动灵活、快速高效的低空航路航线网络,实现“点、线、面”横纵相连,满足通用航空畅飞需求;三是实施协同融合监督管理,适应航空活动多元化发展需要,建立低空飞行诚信机制,联查严处“黑飞”违法飞行,规范空防安全、公共安全和飞行安全的责任主体和责权利问题;四是强化低空空域保障能力,按照统一规划、分别建设、资源共享的思路,由地方政府牵头统筹规划,采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通用航空基础设施,推动5G通讯、北斗导航、ADS-B在低空通信、导航、监视领域应用,实现通用航空飞行保障数字化、信息化和智慧化。
二、十四五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展望
2018年,民航局制定下发了《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加快构建行业社会共建、军民融合发展、服务高效便捷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以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保证低空空域安全高效使用。目前,国家和地区级飞行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按计划稳步推进,已有9个省制定了飞行服务站建设规划。全国已建成24个飞行服务站,其中17个已通过民航地区管理局组织的符合性检查,正式纳入空管运行体系和行业管理体系。十四五期间,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能力将得到快速提升,为通航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低空监视能力方面。民航各有关单位将按照《民用航空低空空域监视技术应用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构建以北斗定位信息为核心,兼容各种监视技术的低空空域监视技术服务保障体系。推动通用航空北斗飞行动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推进北斗终端安装使用,逐步实现低空管制空域、监视空域通用航空北斗飞行动态服务。今年已有409架通用航空器完成北斗终端安装绑定,十四五末绝大部分通用航空器将完成安装绑定。
通航情报服务能力方面。民航各有关单位将全面组织开展通用航空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提升通航情报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协调解决目视航图相关要素公布的脱密处理,成熟一项公布一项,丰富公布目视航图的要素和内容,便利通航飞行。制定了目视航图编绘规范,建立多方信息交换机制,特别是重要人工障碍物的数据,确保航图信息来源可靠、更新及时、数据准确。
低空气象服务能力方面。各气象保障单位将不断丰富通航气象服务模块内容,提供气象基础服务产品,持续推动低空气象观测信息的共享与服务,加强通用机场气象信息的收集和交换,不断丰富完善低空气象信息获取渠道。
便捷服务方面。健全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构建国家级—区域级—通航飞行服务站三级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发挥飞行服务站网络作用,加强军地协同管控机制和信息化手段应用。从军民航融合的角度,联通飞行服务体系和军航管制单位,低空空域用户只需通过“一个网络、一个平台”实现计划提交、受理、审批、服务、保障、运行。
三、思考与建议
关于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和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对于下一步工作,有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把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推向深入。按照集中统管、军民融合,管用分离、联合运行的基本思路,以实现空域资源集中统管为目标调整领导管理体制,以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路径优化运行管理体制,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重构空域资源配置模式;通过改革,逐步建立7个体系,一是集中统管、权威高效的空域领导决策体系,二是统一规划、分类管理的空域资源配置体系,三是安全高效、集约使用的空域管理服务体系,四是四维时空、协调顺畅的空域灵活使用体系,五是科学权威、公平公正的空域评估督导体系,六是陆星协同、智慧融合的空域建设保障体系,七是法规完备、执行有力的空域依法治理体系。
(二)做到法治的“立”与改革的“破”相统一。不立不破、先立后破,这是空管改革推进的基本要求。立法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措施和巩固改革成果的有力保障,空管改革的成果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巩固,推进改革和法治建设应当相辅相成。以研究制定《空域管理条例》为先导,同步开展《飞行基本规则》、《飞行基本规则补充规定》、《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的修订或废止工作,统筹开展空域分类标准、禁区限制区危险区划设标准的制定工作,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相对完备的国家空管法规标准体系。
(三)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应当循序渐进。我们构建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与国外模式有所不同。美国等航空发达国家基本上都是从通航起步发展而来,有良好的发展基础。航图产品、气象情报、空域管理都有成熟的体系。我们国家建立低空飞行服务体系是一个从无到有、逐步建立的过程,要在比较短的时间完成通航发达国家多年的积累,体系的建设更是需要加大基础性投入,需要充分发挥现有的空管系统、通用机场的作用,实现和完成各类信息的收集、交换、制作和发布。
(四)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需要协同推进。首先要加强民航系统与地方政府的协同。低空主要服务于社会公众,社会属性强,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必须考虑通航管理的特点,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地方政府负责规划和建设,民航部门主要负责运行规范和标准,负责技术支持和行业监管。其次要加强军地协同。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国家重点防卫目标、军事航空发展、运输航空发展、通用航空发展以及社会公众空域使用需求,需要加强军民协同,共同协调空域的划设和使用,研究空域的保障,充分反映和维护各方的利益。
(五)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应用采用一体化技术。随着现代技术的不断革新,通信导航监视各类技术的边界已经不再明显;空间基础设施、地面基础设施与机载设备的交互更加紧密;而随着亚轨道飞行器、无人机等新的空域使用者进入,未来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交通管理、空中交通管理也会逐渐融合一体。国际民航组织、各个国家和地区都需要按照既定目标,共同研究制定面向未来的一体化通信导航监视技术发展与实施路线,以应对未来一体化的空中航行系统面临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