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正帆扬 法治建设进行时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40年峥嵘岁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普法……一个个利于长远的制度,一项项匡正固本的举措,让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回顾我们走过的40年,可以说,这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历程,也是法律现代化的历程。

保护财产权利 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015年3月1日,对于江苏省徐州市居民邢卫锋而言,是一个难忘的日子。这一天,他在徐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服务大厅里拿到了全国第一本不动产产权证书。证书上详细记录了权利人、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拿到证书那一刻,邢卫锋说了四个字“心里踏实”。毕竟这是自有房屋产权的证明,不仅维护了自己财产权利,将来如果交易或者抵押,也很方便。

“有恒产者有恒心”。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房屋或宅基地是安身立命之本,涉及公民的财产权、居住权。事实上,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小到一个茶杯,大到一栋房屋,都存在财产权的归属问题。财产权问题解决不好,就不可能真正解决好民生问题。

“今天,我来主张我的权益”“拆迁了,我对补偿款有异议”“我觉得不公平”……在北京卫视制作的《向前一步》节目上,普通百姓上电视表达自己的诉求,与政府部门对话、争辩。节目中,政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专家组团,通过与涉事百姓沟通,化解分歧,达成共识——这样的场景在40年前是不可想象的。

40年前是什么情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教授回忆道:“那时的人财产意识几乎为零,总觉得谈钱很不高尚。人都是国家的,劳动也是为了国家,怎么能主张自己的权利呢?”

改革开放40年,经济迅猛发展,财富日积月累。人们的财产意识、权利意识一点点萌发、提升。靠什么为财产正名?当然是法治。2004年3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宣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毫无疑问,这是对中国人权利意识的一次极大解放,财产权作为人权的重要内容,受到了国家根本法的保护。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颁布实施,其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参与起草这部法律的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教授王利明说,《物权法》不仅是保护财产权利的基本法,也是规范行政机关公权力的一部重要法律。比如,警察执行公务,在没有合法授权和符合合法程序的情况下,不能随意侵入公民住宅;对于违章摆摊设点,城管部门有权依法予以管理,但不能随意砸毁摆摊设点者的财物。

由改革开放引发的中国法治建设,对民众来讲,是一个不断赋权的过程;对政府来讲,相伴随的则是一个不断自我约束的过程。著名法学家江平认为,在改革开放中确立“民告官”制度的《行政诉讼法》值得大书特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989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行政诉讼法》,“民告官”案件开始广泛进入公众视线。1995年1月,被称为“行政诉讼第一案”的深圳贤成大厦案,因被告方涉及深圳市工商局、招商局等政府部门,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为了确保案件公正判决,合议庭先后召开了6次座谈会,最终这起案件以工商局的败诉而尘埃落定。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说:“这起案件告诉大家,对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不仅能够提起行政诉讼,并且还能胜诉。这也标志着行政审判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起到了监督作用,保证了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保护知识产权 20年完成西方国家200年历史进程

陈媛青2001年进入联想知识产权部门,先后参与了IBM的笔记本电脑业务并购、摩托罗拉手机业务并购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一系列并购工作,从而深切感受到了知识产权在国际化竞争中的重要作用。

“印象最深刻的是2012年联想率先推出了全球第一款能够360度翻转的笔记本电脑,这改变了以往只能翻折180度的模式。产品一经推出,我们就看到国际竞争对手有类似的产品在展会上展出。怎么阻止他们模仿我们的产品?我们从核心专利到外围专利跟对手交涉,最终帮助联想将这款产品在全球保持了两年的领先优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与知识产权结缘近40年,他和同事在20世纪80年代编写了中国第一本知识产权教科书。他说,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两个“从无到有”:一是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从无到有。1982年的《商标法》,1984年的《专利法》,1990年的《著作权法》,1993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后又颁布了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条例等。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前又按照国际公约的规定对法律进行了完善。二是中国的知识产权文化从无到有。“40年前,中国的老百姓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当时的法律专业辞典甚至没有“知识产权”这个词条。但是到今天,版权意识、品牌观念、专利思维……从政府工作人员、企业家到普通老百姓都知道知识产权,形成了知识产权文化”。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建立起了一个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制度,加入了世界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是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坚定维护者、参与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前总干事鲍格胥博士由衷感慨道:“中国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200年的历史进程,这个成就是举世瞩目的!”

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7年位居世界第1。2017年,中国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达到5.1万件,跃居至全球第2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年度报告指出,中国已成为世界知识产权发展的主要推动力;2018年7月20日,该组织与美国康奈尔大学、欧洲工商管理学院联合发布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中国位居第17,首次进入前20名。

基层法院变迁 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我是上世纪80年代初来法院工作的,亲眼见证了法院这几十年翻天覆地的变化”。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退休人员张广文回忆道,当时办案的交通工具大多是自行车,还得自备。在发了第一个月工资后,他买了一辆大轮自行车,外出送达、调查取证全靠它。

张广文回忆道,当时法庭的办公环境十分简陋,就是几间平房。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不仅配备有电脑、打印机,而且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各种机器设备“一键连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今年夏天,在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工作的周琪,带一位朋友参观了她所在的基层法院。曾经在英国打过两场官司的这位朋友深有感触地说,中国法院信息化水平之先进、司法公开程度之透明、办案效率之高、诉讼收费之少及法官的亲民态度,已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在某些方面也超越了她所了解的英国法院。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法院的改变远远不止外观、硬件条件,伴随着我国的法治建设和司法体系的逐步完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已扎根于法院人的内心,审判活动更加公开透明,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系统织就“天罗地网”。如今,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司法程序从线下人工向线上智能转变,让当事人实现足不出户就可以打完官司。

2017年8月,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这是我国第一个互联网法院。打开电脑,轻点鼠标,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执行等诉讼环节全部可以在网上完成。智能化审判系统使涉网案件开庭平均用时仅28分钟,一起案件从起诉到结案平均仅用20天,这其中还包括了15天的举证期限。

今年4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布全球首个异步审理模式正式启动。不同时、不同地、不同步,异步审理模式打破了时空的限制。当事人根据自身需求在提出申请后,法官与原告、被告等诉讼参与人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各自选择的时间登录网上诉讼平台,以非同步方式完成诉讼审理工作。

全国首起涉及大数据权利归属案,首例因售卖比特币“挖矿机”等数字财产而引发的网络交易纠纷案……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审理了多起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今年9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成立,所带来的低成本和便捷性引来多方点赞。

这些年,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老百姓有争议越来越愿意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2015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让“告状难”问题成为历史。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相继成立6个巡回法庭,实现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为了从根本上防范冤假错案,全国司法机关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检察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充分调动了广大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了工作责任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使改革因法治而得到有效推进,使法治因改革而得到不断完善,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法治中国,正在路上。我们有信心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张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