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纪 守规矩 强党性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运输处党支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根据西北局党委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逐条逐句研读原文,深入领会党纪要求,不断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政治意识,以严明纪律推动安全服务和运输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将学习教育各项措施转化为促进工作的重要举措。

一、学习党纪,筑牢思想防线

“成其身而天下成,治其身而天下治”。党肩负着团结带领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学党纪就是要让每一名党员深刻认识到党纪的重要性,明白遵守党纪是党员的基本义务,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

此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有158条,与2018年的《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主要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彰显政治性,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如《条例》总则第二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如《条例》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二条;三是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纪律规范,防止利益冲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如《条例》第一百零六条。

二、践行党纪,增强行动自觉

“言忠信,行笃敬”。学习党纪不仅在于明理,更在于践行。每一名党员都应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坚守党纪的底线,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在此次《条例》修订的内容中,政治纪律第五十八条指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新修订的《条例》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党员要时刻对照《条例》要求,检视自己的行为,及时纠正偏差。在工作中,要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确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工作成果经得起检验。

此次新增政治纪律第五十七条: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在生活中,要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清正廉洁、公私分明。党员还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身边人共同遵守党纪,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展现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在《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前三条即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都是与身边人有关的条款,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等也都直接与身边人有关。

严守廉洁纪律,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能收,也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送:对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能送,还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借:对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借也不行。

三、强化党性,提高政治素养

“思想建党”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主义政党原理,结合中国革命实际创立的基本建党原则。可以说,“思想建党”是党的逻辑起点,也是《条例》追求的精神实质。作为党员,要深刻认识到提高党性修养是终身课题,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石。

持续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性锻炼,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党性,提高政治素养。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通过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持续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更加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更加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从大局上把握方向,确保在任何时候都能坚守政治立场,不迷失方向。

持续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每一名党员都要始终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秉持“人民航空为人民”的理念,积极投身到为人民服务的伟大实践中去。

学习党纪、遵守规矩、强化党性是每一名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学习党规党纪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将严明纪律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作者:李天宇,单位: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