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含量高、创新要素集中,具有产业链条长、应用场景复杂、使用主体多元、涉及部门和领域多等特点,既包括传统通用航空业态,又融合了以无人机为支撑的低空生产服务方式,通过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技术赋能,与更多经济社会活动相融合,形成了一种容纳并推动多领域协调发展的极具活力和创造力的综合经济形态,具有明显的新质生产力特征,发展空间极为广阔。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低空经济发展,在宏观层面和顶层设计上不断作出战略部署。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首次将低空经济纳入了发展规划。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打造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1月1日,国务院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低空经济无人机产业发展。今年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围绕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强调鼓励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结合的物流新模式。今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打造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这是低空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民航局作为国家民用航空事务主管部门,在推动低空经济发展中主要承担着行业管理职责。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航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围绕推动通用航空、无人机等低空经济相关业态发展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会儿,商可佳副司长、骆洪江副主任会给大家作详细介绍。
下一步,民航局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和低空经济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财经委第四次会议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发展低空经济的重大意义,立足自身职责,在航空器适航审定、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市场准入、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强研究和谋划。继续配合做好国家低空改革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空域分类管理落地实施,落实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健全完善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功能,协调相关方面共同加强低空飞行活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改善低空飞行活动的计划审批、空管、气象、通信、监视等服务保障;针对低空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的新需求,进一步完善通用机场建设和运行标准,推动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建设;进一步提升适航审定能力,优化航空器适航标准、审定模式与技术,加强无人机适航审定体系和能力的建设,探索创新无人机适航审定模式,更好地适应低空经济发展所需的适航审查需求;总结通用航空管理改革相关经验,组织协调好传统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等低空经济各业态的市场发展政策;迭代升级低空飞行的安全监管体系,针对未来低空运行态势,健全完善运输航空、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等融合运行场景下各类飞行活动的安全运行规则、标准以及相关监管政策,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在奋力开辟低空经济新赛道中贡献民航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