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印发《国际航权监测管理办法》

提高国际航权资源使用效率 规范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秩序 
民航局印发《国际航权监测管理办法》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张丰蘩 报道:民航局日前正式印发《国际航权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托航线航班管理系统,对航空运输企业的国际航权使用情况进行监测考核,进而建立有效的事中监测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国际航权资源使用效率,规范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秩序。《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为提升国际竞争力,近年来,民航局大力推进国际航空运输“放管服”改革,一方面大幅降低事前准入门槛,通过分类管理,取消了航权自由化程度较高的国际一类航线航班计划审批,改为备案制;另一方面,逐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致力形成“事前承诺告知、事中监测约束、事后清理收回”的全链条航权监管模式。
从目前的日常管理实践来看,虽然国际航权管理已建立“定期清理、不用即失”的制度,但由于清理周期较长且无配套惩罚机制,航空公司虚占航权现象比较严重,此外还存在为多占起降时刻编排虚假航班计划的情况,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和约束。
《办法》对国际航权实施差异化监测。其中,一类航线航权已实现自由化,重点监测总体执行率和航班计划的变动情况;二类航线航权较为稀缺,需要逐条监测是否按时开航并充分利用已配置的航权。根据《办法》,监测结果如达到一定分值,航空公司将面临从一个月到一年不等的不予批准新增国际航线航班的准入限制。
《办法》还充分采纳市场主体的意见,在制度设计上赋予更多弹性和关怀。例如,为促进货运发展,在分值设定方面体现客货差异;采取隔月记分方式,包容空运企业微小过失;对合规的延期开航和暂停经营等情形预留窗口期;对因政治等不可抗力影响,或因航空安全等运行限制影响,或因天气等非企业自身原因影响导致的被动违规情形给予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