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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管好+飞好=前景好
来源:《中国民航报》2017-12-11 15:10:00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刘璐 报道:在上海工作的许一帆先生和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组成了一个无人机爱好者联盟。今年6月,在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后,他和他的“盟友”就为其无人机进行了注册。最让他们开心的是,自从上海民用无人机试飞运行基地开放后,他们找到了“飞”无人机的乐园。

近年来,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无人机)在农业、电力、测绘、安防等多个行业广泛应用,我国无人机产业发展迅速。然而,随着产业的爆发式发展,民用无人机“黑飞”现象严重,不仅频繁干扰正常的空中秩序,也给社会秩序带来了挑战。

在今年的两会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针对民用无人机监管问题提出议案、建议和提案15件,迫切希望从国家层面加快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黑飞”等违规飞行事件的监管。

长期以来,民航局高度关注民用无人机的安全、发展和管理,大力支持无人机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出台多项法规,探索技术支持方案,“疏堵结合”,管控“黑飞”,引导“安全飞”,助力“飞得好”,为迎接无人机发展的美丽春天做出了持续努力。

症结:“黑飞”频发 隐患严重 管防困难

据报道,2017年4月21日下午的3个小时里,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遭遇了4架“黑飞”无人机干扰,导致58个航班备降其他机场,4架飞机返航,1万余名旅客出行受阻。在此之前,多家机场出现无人机闯入机场净空区的事件已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时间,无人机的监管与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据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机场发生近50起无人机影响航班运行的事件,影响航班超过270架次。

一只小鸟、一盏孔明灯都会给飞行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无人机对飞行安全的威胁显然更大。随着近年来科技的进步,我国小型民用无人机由于价格低廉、购买便利、操作简单等特点,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全国政协委员刘新文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中提到,截至2016年,我国仅消费级别的无人机玩家数量就超过5万人。数量较多、布局分散、法律法规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导致无人机监管出现了“管控难、防范难、取证难、处罚难”四大难点。

放眼全球,因无人机非法入侵导致的航班延误、机场关闭等事件也层出不穷。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违法违规运行,已经成为影响民航飞行安全甚至对空防安全也构成威胁的重大安全隐患。

“目前,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复杂性对传统航空监管体系提出了挑战。各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对安全、安保及隐私等问题的关切也在不断提升。”牵头协调民航局无人机管理相关工作的民航局空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道。然而,目前,由于世界各国及国际民航组织都尚未建立成熟的监管法律体系,很难在短时间内建立一套标准体系。

无人机应用广泛、发展前景看好。民航局充分认识到其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没有国际成熟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从“以运行为核心的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以空域准入为原则的交通管理体系建设”“以胜任能力为基础的培训体系建设”等方面入手,着力推进无人机安全健康发展。

疏导:建章立制 实名登记 规范管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法规是引导、规范健康发展的保障。就像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正是较为完善的车辆生产运行标准、牌照管理、驾驶员资格认证、交通法规等一系列管理措施保障了其安全有序运行。无人机要飞起来,同样离不开法律法规体系、运行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关键技术支撑。

近年来,为促进无人机朝安全、健康、有序方向发展,早在2009年,民航局就开始研究制订民用无人机管理的规范,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民用无人机监管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民航局制定下发了《飞行机组无人机冲突报告程序》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规飞行管制应急处置程序(暂行)》,细化了无人驾驶航空器报告信息,理顺通报流程,规范处置程序,有效减少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规飞行对空管运行安全和效率的影响。同时,民航局还下发了《关于加强无人机扰飞防治工作的通知》,指导全国机场公安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扰飞防治工作。

给无人机上“牌照”是民航局在有效管控无人机工作上迈出的坚实一步。今年5月16日,民航局专门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并配套建立了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系统。《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要求自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

来自广东省的全国人大代表梁志毅表示,对无人机产品编码规则进行规定,让无人机产品“一机一码”,为无人机身份识别打下了坚实基础。北京空中梦想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辉是一名资深无人机爱好者。“作为无人机销售企业,我们感觉到,近年来,国家对无人机的管理越来越规范,这对推动无人机发展十分利好。”王辉介绍,他每售出一台无人机,都会耐心地跟顾客介绍如何在相关网站进行无人机注册,如何安全“起飞”。

探索:创新手段 依靠技防 安全放飞

大禹治水,疏而不堵。为促进无人机发展,在政策规范的基础上,民航局在技术支持和良好的环境保障方面也做出了积极努力。

许一帆会定期带着读初中的儿子和联盟的伙伴到上海民用无人机试飞运行基地“过把瘾”。“这个基地真是无人机飞行爱好者的天堂。飞行环境好,手续申请也非常简单。近年来国家对无人机的发展支持力度非常大,而且管理越规范,发展越迅速。”

许一帆提到的试飞基地是今年8月31日国内首个得到正式许可的民用无人机试飞运行基地,是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在对无人机进行监管的同时,改革创新,探索合法合规的无人机“飞起来”的新路径。无人机飞行单位和个人爱好者通过基地微信公众号便能预约使用空域和地面设备。试点推出后,飞行申请数量逐月递增。这不仅降低了“黑飞”事件的发生,也为让无人机安全“飞起来”做出了积极而有益的尝试。目前,我国将在四川、陕西、江西等地建设多个无人机试飞基地。

如果说试飞运行基地是让无人机飞得舒心,那么技术支持就是让无人机“安全放飞”的有力举措。12月1日,民航局发布的《无人机围栏》和《无人机云系统接口数据规范》两个行业标准正式生效。作为监管无人机的有效工具,“电子围栏”可以在相应地理范围中通过数据方式在系统中划出特定区域,配合飞行控制系统保障运行安全。同时,民航局组织收集、整理了全国运输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保护范围数据,目前共公布173个机场的数据,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预装机场净空保护“电子围栏”提供了权威准确数据,有效保障了机场飞行安全。《无人机云系统接口数据规范》统一了数据接口的标准格式,未来,无人机的通信模块可通过标准接口实现与管理及服务平台的信息交互。11月23日,全国首个“无人机侦测防御系统”在广州白云机场正式投入试运行,实现防控区域内无人机驱离和迫降,可实现8公里范围内360度全防区的侦测和预警,并支持24小时无间隔监控和记录。

“技术手段与法律的融合创新,是未来无人机‘安全放飞’的努力方向。”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刘胜军表示。

关键:着眼未来 完善法规 协同发力

来自辽宁的全国人大代表栗生锐、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梁志毅、来自四川的全国人大代表王明雯等都明确建议,在国家层面制订出台民用无人机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其生产、研发及飞行行为。

从长远来看,无人机要想实现持续安全健康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绝非一个系统、一个部门凭一己之力可以实现的。目前,我国无人机管理环节多、链条长,且现有法律法规中各项管理制度还须进一步完善。“无人机管理是个系统工程,其管理之所以这么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属性的特点突出,单靠一个行业、一个部委、一个单位很难有效管理,必须协同发力。”民航局空管办相关负责人说。

在政策法规层面,下一步,民航将进一步配合国家空管委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涉及法律相关问题以及行政许可、管理职责、法律责任等进行研究。同时,在积极推进《民用航空法》的修订和相关法规制定的基础上,开展统一的全局性无人机管理规章的制定工作。在已成立的民航无人机空管专项工作组基础上,民航局将研究部署统一的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平台,面向安全管控和未来发展,围绕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航迹监视和飞行服务等方面开展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交通管理体系的搭建。在技术层面,民航局将持续在地理围栏、感知与避让、指令与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上加大职能部门、国内科研机构、优势企业间的相互合作,抓紧研究制定规范、有效、开放和可操作性强的中国标准。并针对典型的运行环境和情景,推进在局部地区的试行试用。逐步积累实践经验和运行数据,不断提高面向国家、行业、社会及大众的航空交通服务能力。

无人机行业是民航未来发展的一个“热点”。在民航局和国家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无人机的监管一定能够越来越科学有效,无人机的飞行一定能够更加安全有序,无人机行业发展前景一定会更加广阔!

责任编辑:mahuan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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