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流动正在步入有序轨道
2017-04-07 17:01:00 来源:中国民航网 T 大T 小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许晓泓 报道:4月6日,飞行员有序流动监督协调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扩大会议,又有9家航空公司加入《航空公司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使签订《公约》的航空公司增加到62家;同时正式启动飞行员流动池。统计数据显示,飞行员流动正在步入有序轨道。
自2014年11月《航空公司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签署以来,民航飞行员流动呈现出良好态势。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飞行员流动数量分别为242人、311人和341人。2016年的飞行员流动数量不仅为历年最多,还为过去6年平均流动人数的1.8倍,切实有力地保证了飞行员的流动。而相比2010年—2014年飞行员流动人数中只有40%为协商流动,过去两年通过协商流动的飞行员占比分别达到77.5%和91%,显示出越来越多要求流动的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由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改为协商进行。
桂林航空有限公司、长安航空有限公司、江西航空有限公司、华南国际商务航空有限公司、多彩贵州航空有限公司、西藏航空有限公司、东海航空有限公司、昆明航空有限公司、内蒙古通用航空公司等9家航空公司的代表在会议期间签署《航空公司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使得签约航空公司数量达到62家。签约运输航空公司2016年完成的航空运输总周转量达到了全行业的99.6%。
会议宣布正式启动飞行员流动池。这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完善市场功能的一项重要举措。该流动池作为人才信息交流平台,由监督协调委员会负责建设和管理,签订《公约》的航空公司均有资格使用流动池。流动池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北京外航服务公司负责运作。会上介绍了进入流动池的5名飞行员信息。
中国航协理事长李军代表飞行员有序流动监督协调委员会作了工作报告。他指出,飞行员有序流动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尚未得到解决。我国民航飞行员总体数量不够大,人机比不够高,国内培养能力不够强,通用航空发展还需要补充大量飞行员。一些地区和单位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航空运输发展较快、新公司成立较多的地区提出辞职的飞行员比较集中。在贯彻实施《公约》过程中还存在对飞行员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他强调,要围绕全面深入地贯彻实施《公约》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沟通引导工作,继续吸收航空公司加入《公约》。二是充分发挥各单位作用,切实做好对《公约》的宣传解释。三是做好流动池的运行和利用工作,通过实践摸索不断完善。四是做好取消补偿参考标准的后续工作,取得劳动仲裁和司法部门的支持。五是各签约公司严格执行《公约》,全面履行《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六是深入开展调研,做好《公约》修订的准备工作。
民航局安全总监吴成昌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约》实施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他指出,安全是民航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序就是为了大局的安全,确保飞行队伍的稳定是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关键。他要求各签约公司严格执行《公约》,认真遵守飞行员有序流动池工作规则,全面落实会议纪要所提出的要求;中国航协和飞行员协会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政监管力度,大家共同联手、齐心协力,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副司长朱涛强调,飞行员有序流动是在制度创新层面用市场方式来解决发展问题的一项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工作,因此要以开放和包容的心态来对待。有序流动是多方利益的平衡,建立飞行员有序流动池是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各方权益的有效举措,大家应形成共识,共同推进。
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秘书长赵东升在讲话中也指出,飞行员是技术型人才,是航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公司应进一步加强飞行员的管理和开发能力,飞行员协会将为飞行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在维护会员权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共同促进飞行员队伍的健康稳定发展。
2014年11月26日,在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和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的共同组织下,两家协会、4大航空集团、38家国内航空公司和4名飞行员代表在北京签署了《航空公司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飞行员有序流动监督协调委员会依据《公约》组建,旨在保障飞行员流动权利,规范飞行员流动秩序,更好地维护飞行员队伍稳定,确保航空安全。
责任编辑:马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