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朱思平 通讯员黄永全 报道:4月22日,记者从珠海市公安局机场分局获悉,该局机场派出所于日前分别对两起旅客违反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居民身份证法等法规的旅客实施相关处罚。珠海机场警方呼吁旅客守法出行,切莫以身试法。
4月11日15时,珠海机场安检站安检员报称在执行HO1160珠海至上海虹桥的航班安检时,发现旅客龚某使用的证件与其本人相貌不符,通知该局机场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理。民警到场将旅客龚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龚某供述,2009年他的弟弟向某投资公司借钱,他做了担保人,因无力偿还欠款被起诉,败诉后他被纳入了国家失信人黑名单,因此不能使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机票,为了赶时间回上海,就用他人身份证买了机票。
珠海机场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龚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4月8日8时35分,接珠海机场安全检查站工作人员来电报警称,有一名旅客在机场隔离区停机坪吸烟,请求派出所处理。机场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该名旅客(谭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查,谭某对自己在机场隔离区内吸烟的事实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对谭某合并执行罚款壹仟贰佰元,收缴“中华”香烟壹根、“新濠影汇”火柴贰盒。
珠海机场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类似案例经常发生,部分旅客在明知打火机、火柴及各类火种乘机是不允许携带的情况下,依然贸然将火种藏于皮带扣内、脚踝处、鞋里、水杯内等处,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通过安检。一经查获,可以处以警告、教育、罚款或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珠海机场派出所呼吁旅客守法出行,提醒广大旅客请勿在禁烟区内吸烟,机场隔离区为吸烟旅客专门设有吸烟室,还提供点烟器。旅客如需吸烟,请到吸烟室。为安全顺利出行,确保飞行和旅客人身安全,切莫因隐匿携带火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耽误行程。